可以调整对象大小使其在一个方向上或是按比例增大或缩小。
         
         还可以通过移动端点、顶点或控制点来拉伸某些对象。 
         
         拉长对象
            
            使用 LENGTHEN,可以更改圆弧的夹角及以下对象的长度:
            
               - 直线
               
- 圆弧
               
- 开放的多段线
               
- 椭圆弧
               
- 开放的样条曲线。 
               
结果与延伸和修剪相似。用户可以:
            
               - 动态拖动对象的端点 
               
- 按总长度或角度的百分比指定新长度或角度 
               
- 指定从端点开始测量的增量长度或角度 
               
- 指定对象的总绝对长度或包含角 
               
拉伸对象
            
            使用 STRETCH,可以重定位穿过或在窗交选择窗口内的对象的端点。 
            
               - 将拉伸部分包含在窗选内的对象。 
               
- 将移动(而不是拉伸)完全包含在窗选內的对象或单独选定的对象。 
               
通过首先指定一个基点,然后指定位移点可以拉伸对象。
            
            使用对象捕捉、栅格捕捉和相对坐标输入来精确拉伸。
            
         使用比例因子缩放对象
            
            使用 SCALE,可以将对象按统一比例放大或缩小。要缩放对象,请指定基点和比例因子。另外,根据当前图形单位,还可以指定要用作比例因子的长度。 
            
            比例因子大于 1 时将放大对象,比例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时将缩小对象。
            
            缩放可以更改选定的对象的所有标注尺寸。比例因子大于 1 时将放大对象,比例因子小于 1 时将缩小对象。 
            
            注意将 SCALE 命令用于
注释性对象时,对象的位置将相对于缩放操作的基点进行缩放,但对象的尺寸不会更改。
               
 
            使用参照距离缩放对象
            
            还可以利用参照进行缩放。使用参照进行缩放将现有距离作为新尺寸的基础。要使用参照进行缩放,请指定当前距离和新的所需尺寸。例如,如果对象的一边是 4.8 个单位长度,要将它扩张到 7.5 个单位长度,则用 4.8 作为参照长度。 
            
            可以使用“参照”选项缩放整个图形。例如,可以在原图形单位需要更改时使用此选项。选择图形中的所有对象。然后使用“参照”选择两个点并指定所需的距离。图形中的所有对象被相应地缩放。 
            
         
             拉伸对象的步骤
拉伸对象的步骤
                  
                     
- 使用窗选方式来选择对象。 
                        窗选必须至少包含一个顶点或端点。
                         
- 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以相对笛卡尔坐标、极坐标、柱坐标或球坐标的形式输入位移。无需包含 @ 符号,因为相对坐标是假设的。在输入第二个位移点提示下,按 Enter 键。 
                           
- 指定拉伸基点,然后指定第二点,以确定距离和方向。
                           
 拉伸至少有一个顶点或端点包含在窗选内的任何对象。将移动(而不会拉伸)完全包含在窗选内的或单独选定的任何对象。
                         
 
             按比例因子缩放对象的步骤
按比例因子缩放对象的步骤
                  
                     -  
                     
- 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 指定基点。 
                     
- 输入比例因子或拖动并单击指定新比例
                     
 
             利用参照缩放对象的步骤
利用参照缩放对象的步骤
                  
                     
- 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 选择基点。 
                     
- 输入 r(参照)。 
                     
- 选择第一个和第二个参照点,或输入参照长度的值。 
                     
 
             通过拖动改变对象长度的步骤
通过拖动改变对象长度的步骤 
                  
                     
- 输入 dy(动态拖动模式)。 
                     
- 选择要拉长的对象。 
                     
- 拖动端点接近选择点,指定一个新端点。
                        不改变其位置或方向,对选择对象进行拉长或截断。 
                         
 
             
         
            
            
                命令
命令
                系统变量
系统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