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默认情况下,“坐标”面板在“草图与注释”工作空间中处于隐藏状态。要显示“坐标”面板,请单击“视图”选项卡,然后单击鼠标右键并选择“显示面板”,然后单击“坐标”。在三维工作空间中,“坐标”面板位于“常用”选项卡中。
保存 UCS 定义的步骤
- 输入名称。
最多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包括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如美元符号 ($)、连字符 (-) 和下划线 (_)。
恢复命名 UCS 定义的步骤
选择预设的 UCS 方向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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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UCS”对话框的“正交 UCS”选项卡上,从列表中选择一个 UCS 方向。
- 单击“置为当前”。
- 单击“确定”。
UCS 改变为选定的选项。
重命名 UCS 定义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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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UCS 对话框的“命名 UCS”选项卡上,在要重命名的 UCS 定义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重命名”。
- 输入新的名称。
- 单击“确定”。
删除 UCS 定义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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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UCS 对话框的“命名 UCS”选项卡上,选择要删除的 UCS 定义。
- 按 Delete 键。
不能删除当前 UCS 或具有默认名称 UNNAMED 的 U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