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组码适用于 STYLE 符号表条目。除此处所述的组码以外,另请参见 符号表条目的通用组码。关于此表中使用的缩写和格式方面的信息,请参见 本参考的格式惯例。
STYLE 组码
组码
说明
100
子类标记 (AcDbTextStyleTableRecord)
2
样式名
70
标准标记值(按位编码值):
1 = 如果设定了此位,则此条目用于说明形
4 = 垂直文字
16 = 如果设定了此位,则表条目外部依赖于外部参照
32 = 如果同时设定了此位和位 16,则表明已成功融入了外部依赖的外部参照
64 = 如果设定了此位,则表明在上次编辑图形时,图形中至少有一个图元参照了表条目。(此标志对 AutoCAD 命令很有用。大多数读取 DXF 文件的程序都可以忽略它,并且无需由写入 DXF 文件的程序对其进行设定)
40
固定的文字高度;如果文字高度未固定,则为 0
41
宽度因子
50
倾斜角度
71
文字生成标志:
2 = 文字反向(在 X 轴方向镜像)
4 = 文字倒置(在 Y 轴方向镜像)
42
上次使用的高度
3
主要字体文件名
4
大字体文件名;如果无,则为空
1071
包含 Truetype 字体的字宽与字族、字符集 以及斜体和粗体标志的长值
STYLE 表项目也可用来记录 LOAD 命令请求的形文件。这种情况下,在 70 组标志中设定第一位 (1),并且只有 3 组(形文件名)有意义(其他所有组均为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