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特性匹配”,可以将一个对象的某些特性或所有特性复制到其他对象。
可以复制的特性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颜色、图层、线型、线型比例、线宽、打印样式、透明度、视口特性替代和三维厚度。
默认情况下,所有可用特性均可自动从选定的第一个对象复制到其他对象。如果不希望复制特定特性,请使用“设置”选项禁止复制该特性。可以在执行命令过程中随时选择“设置”选项。
将选定对象的特性应用于其他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