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或删除几何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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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何约束可将几何对象关联在一起,或者指定固定的位置或角度。

例如,用户可以指定某条直线应始终与另一条垂直、某个圆弧应始终与某个圆保持同心,或者某条直线应始终与某个圆弧相切。

应用约束时,会出现两种情况:

应用约束后,只允许对该几何图形进行不违反此类约束的更改。这提供执行以下操作的方法:在遵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情况下探寻设计方案或对设计进行更改。

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应用约束时选择两个对象的顺序十分重要。通常,所选的第二个对象会根据第一个对象进行调整。例如,应用垂直约束时,选择的第二个对象将调整为垂直于第一个对象。

用户可将几何约束仅应用于二维几何对象。不能在模型空间和图纸空间之间约束对象。

指定约束点

对于某些约束,需在对象上指定约束点,而非选择对象。此行为与对象捕捉的行为类似,但是位置限制为端点、中点、中心点以及插入点。

例如,重合约束可以将一条直线的端点位置限制为另一条直线的端点。

将鼠标悬停在某个对象上时,该对象上将显示以下轮廓。

使用此轮廓可以确认指定要约束的点是否为所需点。

固定、水平和垂直约束图标指示约束是应用于对象还是应用于点。

约束 对象
固定

水平

竖直

对称约束图标指示它标识的是对称点、对称对象还是对称直线。

约束 对象 直线
对称

当将鼠标悬停于任何图标上时,将会显示约束点标记,该标记指示约束点。无需将鼠标悬停于图标上,即可标识应用于选定对象的点的约束。

当水平或垂直约束不与当前 UCS 平行或垂直时,将显示一组不同的约束栏图标。

使用固定约束

固定约束将对象上的约束点或对象本身与基于世界坐标系的固定位置相关联。

通常建议为重要几何特征指定固定约束。此操作会锁定该点或对象的位置,使得用户在对设计进行更改时无需重新定位几何图形

固定对象时,同时还会固定直线的角度或圆弧/圆的中心。

应用多个几何约束

可以手动或自动将多个几何参数应用于对象。

如果希望将所有必要的几何约束都自动应用于设计,可以对在图形中选择的对象使用 AUTOCONSTRAIN。此操作可帮助用户约束设计的几何形状——取决于设计,有时可能需要应用其他几何约束。

AUTOCONSTRAIN 还提供了一些设置,用户可以通过这些设置指定以下选项:

注意使用 AUTOCONSTRAIN 不能应用固定约束。必须单独应用该约束。使用 AUTOCONSTRAIN 应用的等于约束仅会将选定的圆弧调整为相同半径,而不会应用到圆弧长。

要完全约束设计的大小和比例,过后需要应用标注约束。

删除几何约束

无法修改几何约束,但可以删除并应用其他约束。在图形中的约束图标上单击鼠标右键时显示的快捷菜单中提供了多个约束选项(包括“删除”)。

只需通过一次 DELCONSTRAINT 操作,便可从选择集中删除所有的约束。

操作步骤
设定将多个几何约束应用于对象的顺序的步骤
快速参考
命令
系统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