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显是指在打印对象时用较少的墨水。在屏幕和输出图纸上,对象显得比较暗淡。淡显有助于区分图形中的对象,而不必更改对象的颜色特性。
要指定对象的淡显值,必须先指定对象的打印样式,然后在打印样式中定义淡显值。
淡显值可以为 0 到 100 的数字。默认设置为 100,表示不使用淡显,而是按正常的墨水浓度显示。淡显值设置为 0 时表示对象不使用墨水,在视口中不可见。
将淡显应用到布局视口中的对象的步骤
- 在 CTB 或 STB 文件上单击鼠标右键。单击“打开”。
- 在“打印样式表编辑器”的“格式视图”选项卡中,选择要更改的打印样式。
- 在“淡显”框中,输入强度值(1 到 100 之间)。
- 单击“保存并关闭”。
- 在“页面设置管理器”对话框中单击“修改”,然后从“打印样式表(笔指定)”列表中选择编辑的打印样式表。
- 双击包含要更改其淡显的对象的布局视口。
- 选择要更改其打印样式的对象。
- 在绘图区域中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特性”。
- 在特性选项板中,使用以下方法中的一种:
- 如果使用命名打印样式表,请在“打印样式”旁的“打印样式表编辑器”中选择编辑的打印样式。如果未列出此打印样式,请选择“其他”并将“活动打印样式表”设定为在“打印样式表编辑器”中编辑的打印样式。在“打印样式”对话框的“打印样式”列表中,选择已编辑的打印样式。
- 如果使用颜色相关的打印样式表,请在“颜色”旁的“打印样式表编辑器”中选择编辑其打印样式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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