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创建属性,首先创建包含属性特征的属性定义。
特征包括标记(标识属性的名称)、插入块时显示的提示、值的信息、文字格式、块中的位置和所有可选模式(不可见、常数、验证、预设、锁定位置和多行)。
如果计划提取属性信息在明细表中使用,可能需要保留所创建的属性标记列表。以后创建属性样板文件时,将需要此标记信息。
选择属性模式
属性模式控制块中属性的行为。例如,您可以控制
- 属性在图形中是否可见
- 属性是否有常数值(例如部件号)
- 属性是否可以相对于块的其余部分移动
- 属性是单行文字属性还是多行文字属性
如果属性有常数值,插入块时将不会提示输入数值。如果属性有变量值(例如计算机的资产编号),插入块时将提示输入数值。
了解单行文字属性和多行文字属性
单行文字属性与多行文字属性之间有若干区别。
- 单行文字属性在用户界面上限制在 255 个字符以内。
- 多行文字属性比单行文字属性提供了更多格式选项。
- 编辑单行文字属性和多行文字属性时会显示不同的编辑器。
- 多行文字属性显示四个夹点(与 MTEXT 对象类似),而单行文字属性仅显示一个夹点。
- 图形保存到 AutoCAD 2007 或早期版本时,多行文字属性将转换为若干单行文字属性,每个单行文字属性将分配到原多行文字属性文字的各行。如果在当前版本中打开图形文件,则这些单行文字属性将自动合并为一个多行文字属性中。
注意如果多行文字属性转换回早期版本,则这两种属性类型之间的区别可能导致很长的文字行截断和格式的丢失。不过,在截断任何字符之前,AutoCAD 将显示消息框,可以让用户取消该操作。
纠正块属性定义中的错误
如果出现错误,可以在将属性定义与块关联之前,使用“特性”选项板 或 DDEDIT 命令对属性定义进行有限更改。如果需要进行更多的更改,请删除属性定义并创建一个新的属性定义。
将属性附着到块上
创建一个或多个属性定义后,定义或重定义块时可以附着这些属性。当出现选择要包含到块定义中的对象的提示时,请将要附着到块的所有属性包含到选择集中。
要同时使用几个属性,请先定义这些属性,然后将它们包括在同一个块中。例如,可以定义标记为“类型”、“制造商”、“型号”和“价格”的属性,然后将它们包括在名为 CHAIR 的块中。
通常,属性提示顺序与创建块时选择属性的顺序相同。但是,如果使用窗交选择或窗口选择选择属性,则提示顺序与创建属性的顺序相反。可以使用块属性管理器来更改插入块参照时提示输入属性信息的次序。
在块编辑器中打开块定义时,还可以使用“属性次序”对话框(BATTORDER 命令)来更改插入块参照时提示输入属性信息的次序。
使用属性而不将其附着到块中
也可以创建独立属性。定义属性并保存图形后,即可将此图形文件插入到另一图形中。插入图形时,将出现输入属性值的提示。
命令
系统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