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对象
 
 
 
页面底部

可以通过多种方法从图形中删除对象并清除显示。

删除未使用的定义、样式和对象

可以使用 PURGE 删除未使用的命名对象和未命名对象。可以清除的某些未命名对象包括块定义、标注样式、图层、线型和文字样式。通过 PURGE,还可以删除零长度几何图形和空文字对象。

删除重复对象

可以使用 OVERKILL 删除这些对象类型中重复的和重叠的直线、圆弧、多段线和线段。设置公差值,并指定在比较可疑重复对象时是否执行或忽略对象特性(例如,图层、颜色或打印样式)。OVERKILL 还提供了一种方法用来合并对象。

清除显示

使用 REGENREGENALL 命令可以删除执行某些编辑操作后遗留在显示区域中的零散像素。

请参见
操作步骤
删除对象的步骤
删除重复对象的步骤
恢复上一次删除的对象的步骤
将对象剪切到剪贴板的步骤
清除未使用的线型的步骤
清除零长度几何图形和空文字对象的步骤
快速参考
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