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原对象以指定的角度和方向创建对象的副本。
         
         使用坐标、栅格捕捉、对象捕捉和其他工具可以精确复制对象。
         
         也可以使用夹点快速移动和复制对象。
         
         使用两点指定距离
            
            使用由基点及后跟的第二点指定的距离和方向复制对象。在本例中,将复制表示电子部件的块。选择要复制的原始对象。指定移动基点 (1),然后指定第二点 (2)。将按照点 1 到点 2 的距离和方向复制对象。 
            
         使用相对坐标指定距离
            
            通过输入第一个点的坐标值并按 Enter 键输入第二个点的坐标值,可以使用相对距离复制对象。坐标值将用作相对位移,而不是基点位置。
            
            注意在输入相对坐标时,无需像通常情况下那样包含 @ 标记,因为相对坐标是假设的。 
               
            要按指定距离复制对象,还可以在“正交”模式和极轴追踪打开的同时使用直接距离输入。
            
         创建多个副本
            
            使用 COPY,可以从指定的选择集和基点创建多个副本。 
            
            这些选项包括:
            
               - 在指定位置或位移创建副本
               
- 以线性模式自动间隔指定数量的副本。
               
通过拖动移动和复制对象
            
            可以在其中一个选定的对象上单击鼠标左键来选择对象,并将其拖动到新位置;按 Ctrl 键进行复制。使用此方法,可以在打开的图形以及其他应用程序之间拖放对象。 
            
            如果使用鼠标右键而非左键进行拖动,拖动对象后系统会显示一个快捷菜单。菜单选项包括“移动到此处”、“复制到此处”、“粘贴为块”和“取消”。 
            
         
             使用两点复制对象的步骤
使用两点复制对象的步骤
                  
                     
- 选择要复制的对象。 
                     
- 指定基点。 
                     
- 指定第二点。按 Enter 键。 
                     
 
             基于选定的对象创建对象的步骤
基于选定的对象创建对象的步骤
                  
                     - 选择新对象所基于的对象。
                     
- 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添加选定对象”。
                     
- 按照提示创建一个类似于选定对象的对象。
                     
 
             
         
            
            
                命令
命令
                系统变量
系统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