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对象加倒角。
概要
将按用户选择对象的次序应用指定的距离和角度。
可以倒角直线、多段线、射线和构造线。
还可以倒角三维实体和曲面。如果选择网格进行倒角,则可以先将其转换为实体或曲面,然后再完成此操作。
提示列表
将显示以下提示:
(“修剪”模式)当前倒角距离 1 = 当前,距离 2 = 当前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 [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使用对象选择方式或输入选项
第一条直线
指定定义二维倒角所需的两条边中的第一条边或要倒角的三维实体的边。
如果选择直线或多段线,它们的长度将调整以适应倒角线。选择对象时,可以按住 Shift 键,以使用值 0 替代当前倒角距离。
如果选定对象是二维多段线的直线段,它们必须相邻或只能用一条线段分开。如果它们被另一条多段线分开,执行 CHAMFER 将删除分开它们的线段并代之以倒角。
如果选定的是三维实体的一条边,那么必须指定与此边相邻的两个表面中的一个为基准表面。
- 输入曲面选择选项
-
输入 o 或按 Enter 键将选定的曲面设定为基面。输入 n 将选择与选定边相邻的两个表面之一。
选择了基面和倒角距离之后,请选择需倒角的基面的边。可以一次选择一条边,也可一次选择所有边。
- 边
-
- 环
-
- 边环
-
多段线
对整个二维多段线倒角。
相交多段线线段在每个多段线顶点被倒角。倒角成为多段线的新线段。
如果多段线包含的线段过短以至于无法容纳倒角距离,则不对这些线段倒角。
距离
设定倒角至选定边端点的距离。
如果将两个距离均设定为零,CHAMFER 将延伸或修剪两条直线,以使它们终止于同一点。
角度
用第一条线的倒角距离和第二条线的角度设定倒角距离。
修剪
控制 CHAMFER 是否将选定的边修剪到倒角直线的端点。
注意“修剪”选项会将
TRIMMODE 系统变量设定为 1;“不修剪”选项会将 TRIMMODE 设定为 0(零)。
如果将 TRIMMODE 系统变量设定为 1,则 CHAMFER 会将相交的直线修剪至倒角直线的端点。如果选定的直线不相交,CHAMFER 将延伸或修剪这些直线,使它们相交。如果将 TRIMMODE 设定为 0,则创建倒角而不修剪选定的直线。
方式
控制 CHAMFER 使用两个距离还是一个距离和一个角度来创建倒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