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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具栏:光源

提示列表

将显示以下提示:

指定光源方向 FROM <0,0,0> 或 [矢量(V)]: 指定点或输入 v

指定光源方向 TO <1,1,1>: 指定点

如果输入“矢量”选项,将显示以下提示:

指定矢量方向 <0.0000,-0.0100,1.0000>: 输入矢量

指定光源方向后,如果 LIGHTINGUNITS 系统变量设定为 0,则将显示以下提示:

输入要更改的选项 [名称(N)/强度(I)/状态(S)/阴影(W)/颜色(C)/退出(X)] <退出>:

如果将 LIGHTINGUNITS 系统变量设定为 1 或 2,会显示以下提示:

输入要更改的选项 [名称(N)/强度因子(I)/状态(S)/光度(P)/阴影(W)/过滤颜色(C)/退出(X)] <退出>:

注意将 LIGHTINGUNITS 系统变量设定为 1 或 2 时,“衰减”选项对光源创建没有任何影响。只是为了保持脚本兼容性才保留了此选项。

名称

指定光源名。名称中可以使用大小写字母、数字、空格、连字符 (-) 和下划线 (_)。最大长度为 256 个字符。

强度/强度因子

设定光源的强度或亮度。取值范围为 0.00 到系统支持的最大值。

状态

打开和关闭光源。如果未在图形中使用光源,则此设置没有影响。

光度

当 LIGHTINGUNITS 系统变量设定为 1 或 2 时,光度可用。光度是指测量可见光源的照度。

在光度中,照度是指对光源沿特定方向发出的可感知能量的测量。光通量是每单位立体角中可感知的能量。总光通量为沿所有方向发射的可感知的能量。亮度是指入射到每单位面积表面上的总光通量。

强度

输入以烛光表示的强度值、以光通量值表示的可感知能量或入射到表面上的总光通量的照度值。

  • 烛光(符号:cd)是照度(光源沿特定方向发出的可感知能量)的国际标准单位。Cd/Sr
  • 勒克斯(符号:lx)是照度的国际标准单位。Lm/m^2
  • 呎烛光(符号:fc)是照度的美制单位。Lm/ft^2

输入 f 可以指定以光通量值表示的可感知能量。

如果输入 i,可以基于照度值指定光的强度。

可以指定以勒克斯或呎烛光为单位的照度值。输入 d 可以指定用于计算照度的距离。

颜色

基于颜色名称或开氏温度指定光源颜色。输入 ? 可显示颜色名列表。

使用通配符输入文字字符串以显示局部颜色名列表,或输入星号 (*) 以显示所有可能的选择。

如果输入 k,可以基于开氏温度值指定光源颜色。

阴影

使光源投射阴影。

关闭

关闭光源阴影的显示和计算。关闭阴影可以提高性能。

强烈

显示带有强烈边界的阴影。使用该选项提高性能。

已映射柔和

显示带有柔和边界的真实阴影。

指定应该用于计算阴影贴图的内存量。

指定用于计算阴影贴图的柔和度。

颜色/过滤颜色

控制光源的颜色。

真彩色

指定真彩色。以 R,G,B(红、绿、蓝)格式输入。

索引颜色

指定 ACI(AutoCAD 颜色索引)颜色。

HSL

指定 HSL(色调、饱和度、亮度)颜色。

配色系统

从配色系统中指定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