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行光。
提示列表
将显示以下提示:
指定光源方向 FROM <0,0,0> 或 [矢量(V)]: 指定点或输入 v
指定光源方向 TO <1,1,1>: 指定点
如果输入“矢量”选项,将显示以下提示:
指定矢量方向 <0.0000,-0.0100,1.0000>: 输入矢量
指定光源方向后,如果 LIGHTINGUNITS 系统变量设定为 0,则将显示以下提示:
输入要更改的选项 [名称(N)/强度(I)/状态(S)/阴影(W)/颜色(C)/退出(X)] <退出>:
如果将 LIGHTINGUNITS 系统变量设定为 1 或 2,会显示以下提示:
输入要更改的选项 [名称(N)/强度因子(I)/状态(S)/光度(P)/阴影(W)/过滤颜色(C)/退出(X)] <退出>:
注意将 LIGHTINGUNITS 系统变量设定为 1 或 2 时,“衰减”选项对光源创建没有任何影响。只是为了保持脚本兼容性才保留了此选项。
名称
指定光源名。名称中可以使用大小写字母、数字、空格、连字符 (-) 和下划线 (_)。最大长度为 256 个字符。
强度/强度因子
设定光源的强度或亮度。取值范围为 0.00 到系统支持的最大值。
状态
打开和关闭光源。如果未在图形中使用光源,则此设置没有影响。
光度
当 LIGHTINGUNITS 系统变量设定为 1 或 2 时,光度可用。光度是指测量可见光源的照度。
在光度中,照度是指对光源沿特定方向发出的可感知能量的测量。光通量是每单位立体角中可感知的能量。总光通量为沿所有方向发射的可感知的能量。亮度是指入射到每单位面积表面上的总光通量。
- 强度
-
输入以烛光表示的强度值、以光通量值表示的可感知能量或入射到表面上的总光通量的照度值。
- 烛光(符号:cd)是照度(光源沿特定方向发出的可感知能量)的国际标准单位。Cd/Sr
- 勒克斯(符号:lx)是照度的国际标准单位。Lm/m^2
- 呎烛光(符号:fc)是照度的美制单位。Lm/ft^2
输入 f 可以指定以光通量值表示的可感知能量。
如果输入 i,可以基于照度值指定光的强度。
可以指定以勒克斯或呎烛光为单位的照度值。输入 d 可以指定用于计算照度的距离。
- 颜色
-
基于颜色名称或开氏温度指定光源颜色。输入 ? 可显示颜色名列表。
使用通配符输入文字字符串以显示局部颜色名列表,或输入星号 (*) 以显示所有可能的选择。
如果输入 k,可以基于开氏温度值指定光源颜色。
阴影
使光源投射阴影。
- 关闭
-
- 强烈
-
- 已映射柔和
-
显示带有柔和边界的真实阴影。
指定应该用于计算阴影贴图的内存量。
指定用于计算阴影贴图的柔和度。
颜色/过滤颜色
控制光源的颜色。
- 真彩色
-
指定真彩色。以 R,G,B(红、绿、蓝)格式输入。
- 索引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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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L
-
- 配色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