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以从头创建新命令、复制现有命令以创建新命令或者编辑现有命令的特性。
更改“命令列表”窗格中某个命令的特性后,该命令特性在所有参照该命令的用户界面元素中都会发生更新。
演示:创建命令
下面的动画演示了如何在主 CUIx 文件中创建自定义命令。该动画包括如何为命令指定名称、说明和宏。有关如何为命令指定图像,请参见
为命令创建自定义图像。
单击“播放”箭头开始播放动画。
创建命令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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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定义用户界面”编辑器中“自定义”选项卡上的“命令列表”窗格中,单击“创建新命令”。
“命令列表”窗格和“特性”窗格中将同时显示一个新命令(名为“Command1”)。
- 在“特性”窗格中,执行以下操作:
- 在“名称”框中为命令输入一个名称。将命令添加到用户界面元素后,命令名将显示为工具提示或菜单名称。
- 在“说明”框中为此命令输入说明。说明将显示在状态栏或工具提示中。光标悬停在菜单中的命令上时,说明将显示在状态栏上,如果光标悬停在工具栏或功能区面板上,则说明将显示在工具提示上。
- 在“扩展型帮助文件”框中,输入用于命令的扩展型帮助的文件名和 ID。
- 在“命令显示名”框中,输入要为命令显示的命令名。
- 在“宏”框中为命令输入一个宏。
- 在“标记”框中,输入在应用程序菜单的搜索字段中搜索命令时要使用的标记。
- 在“元素 ID”框中为命令输入元素 ID。
有关向命令添加按钮图像的信息,请参见
为命令创建自定义图像。
删除命令的步骤
- 在“自定义用户界面”编辑器中“自定义”选项卡上的“命令列表”窗格中,从“命令过滤器”下拉列表中选择“自定义”。
过滤该列表,仅显示已在加载的自定义文件中创建的命令。
- 选择要删除的命令,并在该命令上单击鼠标右键。
- 单击“删除”。
注意仅在命令未被用户界面元素(例如工具栏或菜单)参照时,才可以删除。
警告无法撤销“自定义用户界面”(CUI) 编辑器中的命令或用户界面元素的删除操作,因此删除命令和用户界面元素时要特别小心。如果意外删除错误的命令或用户界面元素,最佳做法是单击“取消”,但是这也将撤消所做的所有其他更改。如果已对 CUIx 文件做出若干更改且不希望丢失这些更改,可以从“传输”选项卡打开对
CUIx 文件进行更改时自动创建的备份 CUIx 文件,然后继续操作以恢复意外删除的命令或用户界面元素。
编辑命令的步骤
- 在“自定义用户界面”编辑器中的“自定义”选项卡上,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在“命令列表”窗格中,选择要编辑的命令。
- 在“<文件名> 中的自定义设置”窗格的树状图中,找到并选择要编辑的命令。
- 在“特性”窗格中,执行以下任一操作来编辑命令:
- 在“名称”框中为命令输入一个名称。将命令添加到用户界面元素后,命令名将显示为工具提示或菜单名称。
- 在“说明”框中为此命令输入说明。说明将显示在状态栏或工具提示中。光标悬停在菜单中的命令上时,说明将显示在状态栏上,如果光标悬停在工具栏或功能区面板上,则说明将显示在工具提示上。
- 在“扩展型帮助文件”框中,输入用于命令的扩展型帮助的文件名和 ID。
- 在“命令显示名”框中,输入要为命令显示的命令名。
- 在“宏”框中为命令输入一个宏。
- 在“标记”框中,输入使用应用程序菜单的搜索字段搜索命令时要使用的标记。
- 在“元素 ID”框中为命令输入元素 ID。(仅适用于新命令,不能修改现有命令的元素 ID。)
有关向命令添加按钮图像的信息,请参见
为命令创建自定义图像。
使用命令的步骤
- 在“自定义用户界面”编辑器中“自定义”选项卡上的“命令列表”窗格中,找到要使用的命令,然后将其拖到界面元素中。
复制和粘贴命令的步骤
- 在“自定义用户界面”编辑器中“自定义”选项卡上的“命令列表”窗格中,找到要复制的命令。
- 在该命令上单击鼠标右键。单击“复制”。
- 在用户界面元素(如工具栏或菜单)上单击鼠标右键。单击“粘贴”。
注意组合键 Ctrl+C 可用于复制命令,Ctrl+V 可用于粘贴命令。
复制命令的步骤
- 在“自定义用户界面”编辑器中“自定义”选项卡上的“命令列表”窗格中,找到要复制的命令。
- 在该命令上单击鼠标右键。单击“复制”。
将直接在“命令列表”窗格中所选命令之上在位创建该命令的副本。
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