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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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显示在“特性”选项板中的特性,“快捷特性”选项板可显示可自定义的子集。也可以自定义对象类型,这些对象在选定后或双击时显示在“快捷特性”选项板中。

可用特性与特性选项板上的特性以及用于鼠标悬停工具提示的特性相同。

注意可以将显示在“快捷特性”选项板上的特性与用于鼠标悬停工具提示的特性同步。

在“快捷特性”选项板上显示对象特性

自定义“快捷特性”选项板时,用户可以控制在“快捷特性”选项板上哪些对象类型显示特性以及显示哪些特性。用户可以使用“对象”窗格添加和删除被设定为在“快捷特性”选项板上显示特性的对象类型。将对象类型添加到“对象”窗格后,便可决定在绘图区域中选定或双击该类型的某个对象时要显示哪些特性。

用户可以为选定的对象类型或所有对象类型更改常规特性。通过从“对象”窗格中选择对象类型,用户可以控制该选定对象类型的常规特性的显示,还可以单击“对象”窗格底部的“常规”按钮以替代所有对象类型的常规特性。

单击“对象”窗格底部的“常规”按钮后,将显示一个常规特性(可用于替代所有对象类型的常规特性)列表以及“重置替代值”按钮。选择要为所有对象类型显示的常规特性并单击“重置替代值”可将选定的常规特性应用于在“对象”窗格中列出的所有对象类型。但是,将常规特性应用于所有对象类型后,可以通过选择对象类型,然后取消选择特性,取消选择特定对象类型的任意常规特性。

显示“快捷特性”选项板

默认情况下,当双击某个对象时,会显示“快捷特性”选项板,而且该对象类型会在自定义用户界面 (CUI) 编辑器中启用以用于“快捷特性”。在以下情况下,也会显示“快捷特性”选项板:当选定对象时、已为“快捷特性”启用选定对象的对象类型时、当 QPMODE 系统变量设置为 1 或 2 时以及当将 PICKFIRST 系统变量设置为 1(开)时。

QUICKPROPERTIES 命令为任何选定对象显示“快捷特性”选项板,无论其他设置如何。

有关控制“快捷特性”显示的详细信息,请参见《用户手册》中的显示和更改对象特性

注意当系统变量 QPMODE 的值设定为 1 时,将在“快捷特性”选项板中为“对象”窗格的列表中未列出的所有对象类型显示选中的常规特性。
请参见
操作步骤
通过“快捷特性”选项板控制要使用的对象类型的步骤
控制对象特性在“快捷特性”选项板上的显示的步骤
控制块参照的自定义特性和属性在“快捷特性”选项板上的显示的步骤
替代所有对象类型的常规特性的步骤
恢复“快捷特性”的默认设置的步骤
将“快捷特性”与鼠标悬停工具提示同步的步骤
快速参考
命令
系统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