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表条目的常用组码。关于此表中使用的缩写和格式方面的信息,请参见本参考的格式惯例。
以下组码适用于 STYLE 符号表条目。除此处所述的组码以外,另请参见STYLE 组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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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码 | 说明 |
100 | 子类标记 (AcDbTextStyleTableRecord) |
2 | 样式名 |
70 | 标准标记值(按位编码值): 1 = 如果设置了此位,则此条目用于说明形 4 = 垂直文字 16 = 如果设置了此位,则表条目外部依赖于外部参照 32 = 如果同时设置了此位和位 16,则表明已成功融入了外部依赖的外部参照 64 = 如果设置了此位,则表明在上次编辑图形时,图形中至少有一个图元参照了表条目。(此标志对 AutoCAD 命令很有用。大多数读取 DXF 文件的程序都可以忽略它,并且无需由写入 DXF 文件的程序对其进行设置) |
40 | 固定的文字高度;如果文字高度未固定,则为 0 |
41 | 宽度因子 |
50 | 倾斜角度 |
71 | 文字生成标志: 2 = 反向文字(镜像 X) 4 = 倒置文字(镜像 Y) |
42 | 上次使用的高度 |
3 | 主要字体文件名 |
4 | 大字体文件名;如果无,则为空 |
STYLE 表项目也可用来记录 LOAD 命令请求的形文件。这种情况下,在 70 组标志中设置第一位 (1),并且只有 3 组(形文件名)有意义(其他所有组均为输出)。